競爭性談判采購邀請書
致:被邀請的單位(未收到邀請通知的供應商請勿前來報名)
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邀請采購方式組織建總品牌中心物業服務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采購活動,現邀請你司參加投標。
1、項目名稱:建總品牌中心物業服務項目。
2、采購編號:MZCZ02-2022072號。
3、預算金額:80萬元。
4、采購內容及要求: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合同包 |
品目號 |
采購標的 |
數量 |
品目號預算 |
合同包預算 |
談判保證金 |
1 |
1-1 |
案場物業服務 |
1項 |
800000 |
800000 |
/ |
5、需要落實的政策:信用記錄,適用于本項目,按照下列規定執行:(1)供應商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分別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并打印相應的信用記錄(以下簡稱:“供應商提供的查詢結果”),供應商提供的查詢結果應為其通過上述網站獲取的信用信息查詢結果原始頁面的打印件(或截圖)。(2)查詢結果的審查:①由談判小組有權通過上述網站查詢并打印供應商信用記錄(以下簡稱:“談判小組的查詢結果”)。②供應商提供的查詢結果與談判小組的查詢結果不一致的,以談判小組的查詢結果為準。③查詢結果存在供應商應被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相關信息的,其資格審查不合格。
6、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6.1供應商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能承擔本項目服務的企、事業單位。供應商為企業的,須持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供應商為事業單位的,須持合格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6.2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參加。
6.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報名。
6.4供應商沒有被責令停業或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財產被接管、凍結、查封、破產等權利狀態受限狀態的情況。
6.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
6.6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2021〕52號)“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相關規定,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附件)的,無需再提交財務狀況、繳納稅收和社保資金繳納等證明材料;采購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中標供應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中標供應商承諾事項的真實性。供應商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作出虛假承諾,承諾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依法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②若不提供本承諾函的,應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注:本招標文件其他地方要求與本條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條款要求為準。
6.7其他資格條件:詳見《競爭性談判須知前附表》項號1。
※根據上述資格要求,響應文件中應提交的“供應商的資格及資信證明文件”,具體詳見采購文件第五章。
7.談判文件的獲取
7.1受邀請單位于北京時間:2022年 8 月 23 日至2022年 8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5時0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至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路158號環球廣場B座13層)售標處,獲取談判文件,談判文件售價人民幣200元,售后不退。
8.響應文件的遞交
8.1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2年 8 月 26 日上午09 時00 分,提交地點為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室(福州市五四路158號環球廣場B座13層)。
8.2逾期送達的或者不按照談判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采購人將不予受理。
9、公告期限
9.1采購邀請書期限:自發出采購邀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
10、采購人: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晉安區福新中路226號
聯系人:莊女士、吳女士
聯系方法:0591-83635576
11、代理機構: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158號環球廣場B座13層
聯系人:吳灃、游秀敏
聯系方法:0591-87677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