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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取消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甲級資格認定等審批項目
2015/4/15 9:22:31
記者3月24日從財政部了解到,根據國務院最新公布的取消下放審批事項的決定,財政部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清單上又新增5項。
據了解,此次財政部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分別為境外(包括港澳臺)會計師事務所在境內設立常駐代表處審批、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甲級資格認定、中央財政農業綜合開發有償資金呆賬核銷和延期還款審批、對財政有影響的臨時特案減免稅審批、豁免國有創業投資機構和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有股轉持義務審核。
至此,加上此前已公布取消的8項,財政部提出于2013-2014年取消下放13項審批事項的目標全部實現。據統計,財政部行政審批事項減少率達52%。
對此,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劉尚希表示,財政部取消下放審批事項,遵循了減少行政干預,激發市場活力的原則。
據了解,此次財政部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分別為境外(包括港澳臺)會計師事務所在境內設立常駐代表處審批、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甲級資格認定、中央財政農業綜合開發有償資金呆賬核銷和延期還款審批、對財政有影響的臨時特案減免稅審批、豁免國有創業投資機構和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有股轉持義務審核。
至此,加上此前已公布取消的8項,財政部提出于2013-2014年取消下放13項審批事項的目標全部實現。據統計,財政部行政審批事項減少率達52%。
對此,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劉尚希表示,財政部取消下放審批事項,遵循了減少行政干預,激發市場活力的原則。